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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萱不讨厌他。这很难得。大多数人要么让她厌烦,要么让她无感。陈阳像一团无害的阳光,照在她常年阴冷的世界里,不刺眼,也不要求回应。三个月后,当他第三次提出交往时,沈萱点了点头。
“真的?”陈阳的眼睛亮得惊人,“你答应了?”
“嗯。”沈萱说。
陈阳抱住她的时候,沈萱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洗衣粉味道。他的心跳很快,隔着衬衫传来温度。沈萱没有回抱,但也没有推开。和陈阳在一起很轻松,他不会要求太多,也不会问那些令人疲惫的问题。
做爱时他很温柔,结束后总是先照顾她的感受。她不讨厌和陈阳做爱,甚至可以说挺享受的。沈萱不觉得自己爱他,但有好感——没好感的人,她连碰都不会让碰。
陈阳却好像完全不在意她的冷淡。他总说:“萱萱,我就喜欢你这样,真实。”然后继续像个大型犬一样围着她转。
某天周六下午,陈阳说要带她见个人。
“我最好的兄弟,”他一边系鞋带一边说,“认识十年了,过命的交情。”
沈萱正在涂口红,闻言从镜子里看了他一眼:“顾衍之?”
“你怎么知道?”陈阳惊讶地抬头。
“你喝醉时提过三次。”沈萱抿了抿嘴唇,颜色很淡,几乎看不出涂过,“说他救过你的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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