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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喜欢雪。南方的城市少见雪,即使偶然遇到,也是潦草敷衍人似的下上几许,很快便被脚印踏脏,作不得数。
儿时卧在妈妈床边,求她给自己讲故事的时候,就对北方的鹅毛大雪充满憧憬。他猜是妈妈手掌的温度,总是很凉,可摸着贴心。
不知是不是他的心愿这样小,神明随手就可以实现,当晚真的下起了大雪。
一般李时用过晚餐就会回酒店,处理一些工作上的琐事。那夜他太高兴了,他跑到外边去,不戴围巾,不戴手套,帽子也没有,他徒手接雪,蹲在地上捏一个不成样子的雪人。或者只站着,仰起头呆呆地看天空中低旋曼舞的雪花。
在路灯的暖光里,好像不是很冷,他投入地赏玩这场独属于他的雪。
忘了给唐知更打一个视频通话,也觉得隔着屏幕看雪没什么意趣。
李时走进一家饰品店。多是女孩,他格格不入地挑了个晶莹剔透的玻璃瓶子,雕着复古纹样。
本来打算速战速决,又被一根装饰着一只金属鸟的皮筋吸引了。
唐知更现在的头发长到肩膀下一点,他头发多,用那种小直径的弹性皮筋总是绷。他没说什么时候剪,可以先买着。
李时挺愉快地结过账,把皮筋套到右手手腕上,推开门,地上的积雪已经快没过他的脚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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