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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7章 禹圣故法泗水清(十) (3 / 7)_

        “若那棉花、墨玉米、地瓜土豆等新谷新麻可以售卖,大可以种植这些。我们既有土地、又有牛马,只要出钱便可雇人助耕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棉布、地瓜土豆所酿的烈酒,如今商人转运颇为得利,种植这些我看得利颇多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夏杞之后本非本地贵族,而是杞国覆灭后逃亡至此的,又是旁支,难以融入到宋国内部,只在沛邑以小贵族的身份,依靠那些跟随的族人开垦了不少的土地,从中得利。

        井田制并不是一日瓦解的,私有制也不是一日产生的,当年的族人逐渐沦为租农雇农,生产关系实际上在漫长的百年内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身后的几人大多都是这种情况的贵族,本身封地的数量并不多,原本依靠神权、族权等特权积累了不少私有土地。

        在他们看来,墨者怎么折腾都无所谓。

        就说尚贤,日后他们的土地众多,自己的子女都可以脱产学习,就算日后天下都尚贤了,他们也不怕。

        说不准天下真的尚贤了,他们还能往上爬一爬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是低阶贵族,宗法制下本来也难以爬到上层圈子,对下虽然特权,但在他们看来将来就算尚贤选贤,他们的特权依旧可以存在,毕竟他们的子女有更多机会学习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上希望践行“普天之下皆天帝之臣人人平等”的理念;对下希望践行“贵贱有别、劳心劳力”的区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完全相悖的理论,不是不可以作为道理,但需要打赢上面又压住下面,所以现实不能让他们的道理成为道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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