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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部分都是些民法的内容,暂时不涉及到国家机器的强制性内容。
因而律令虽然繁琐,但第三日基本上也说不出什么情况后,最终也只是不过十二张纸。
其中还有整整两章属于理论和指导性的宪,而不是具体的法。
众人或称其为十二草帛法、或称其为沛邑万民法,以作为平日的称呼。
在讨论完律令之后,便顺理成章地成立了政之府。
按照之前考察的情况、人口的分布、村社的构成、未开垦的土地等,将整个沛邑地区墨者所能控制的范围分成了五个乡、十八个亭。
合计有啮桑乡、沛泽乡、南山乡、泗水乡、沛郭乡,如果明年一切顺利,还可能要做一些类似于集村并屯之类的事,暂时做不成也就先不提。
前四个乡基本都选在了墨者深入其中、已经得到民心的村社,最后的沛郭乡就是墨者在沛邑之外的那片土地,以沛郭这一乡作为整个沛邑非宋国政权的并行自组织的中心。
十八个亭会按照之前的设想,建设水力磨坊。一旦今年宿麦收获,这十八个亭就可以在物质上成为周边村社的中心。
每个乡的中心,都会建立起一个小型的榨油作坊和名义上为了祭祀、但实际上是为了集会的中心,同时墨者又会将许多必须的生活物资安排到这里销售,从而在经济上控制各个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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