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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穿着聂斐然白天在商店买的黑色皮夹克,经典款,冷色金属拉链加铆钉扣,里边是件简洁利落的圆领棒针毛衣,侧面看去脖颈修长而性感。
这类时尚感强的衣服他去安陆后就很少穿,现在配着牛仔裤,愈发显得比例优越,像才从画报中走出来,怎么看怎么酷。
聂斐然看得心满意足,笑眯眯地投币买了一个信封套。
他想写给陆郡。
心情快乐,情绪饱满,下笔如有神,聂斐然不会说什么漂亮话,但写得飞快。
信装进袋子后,他等得无聊,看陆郡还在低头签单子,于是拿起相机跟陆郡的侧影合照了一张。
拍完才发现是半格胶片,按两次快门成一张底片,他没办法,于是又随便做了一个搞怪的表情再摁了一次。
之后专心地填好地址,用胶水封好,等陆郡走近时信刚好被投进邮筒。
陆郡从背后搂着他,下巴支在他头顶,"给谁写呢,能寄到吗?"
不说倒好,说完他们不约而同看了看邮筒最下方的积压的信,不知已经待了多少年头,有的纸页已经发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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