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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临不知道邵竹轩葫芦里卖的什么药,只得继续如实讲:“好看。”
邵竹轩出身书香世家,幼即能文,出口成章,本来是家里预备着科举的好苗子,谁成想十一二岁的时候自己走歪了,去写那风月奇事,脂粉刀剑。底子好,满肚子文墨,笔下人人有骨,情节勾回曲折,天下第一档的。兼而擅描男女间调情,又喜写颠鸾倒凤,很多说书的也爱讲他写的话本,招客。是故韩临也跟着听了不少,实在太引人入胜,才将这话本买来,自己琢磨。
邵竹轩不免得意。喜欢他写的书就好办了,他从前仗着自己这个写书的身份,吟风赋月,哄上床过很多倾慕自己的人。这青年能做这营生,想必书读的不多,更好骗到手。
只是青年看起来糊口不易的样子,他决定这次还是给钱算了,白睡这种挣辛苦钱的人,良心过不去。
邵竹轩一边盘算着今晚要不要留宿在青年这里,先晾着暗雨楼那边,一边走至青年身后,拾起青年肩上的一绺发丝:“其实我就是邵竹轩。”
韩临一愣,不知道他这时候突然挑明身份是什么意思,心中突然冒出很多让人心里发毛的想法。
还不及韩临一一细想,便听邵竹轩凑过来,轻声在韩临的耳边道:“我挺喜欢你的。”
说完话,他从后紧紧搂住韩临的腰,这一搂发觉腰肌挺结实,心想还挺敬业,一面把脸埋在韩临的颈窝,湿热的吻沿着颈侧往锁骨钻。
韩临一激灵,颈侧的唇好像树上忽如其来掉下的毛毛虫似的,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,猛地挣开邵竹轩,手一扬,啪啪就是两巴掌脆响。
邵竹轩头嗡嗡乱响,不觉怒道:“我给钱的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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