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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针 (4 / 9)_

        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另一个男同事。出于安全考虑,他和我换了班,我晚上就不用来了,我很感激他。

        傍晚我回家经过巷口时,感觉总有一双眼睛盯着我,我的心跳得很快,我迅速往前跑。

        白天的那个男人突然追上来,抓着我的头发,把我拉进巷子里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来不及害怕,张开嘴大声呼救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发现我不会说话后,变得异常兴奋。我用手去抓他的眼睛,膝盖撞击他的大腿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看到我挣扎时,表现得异常愤怒,将我踢到了墙上,用手猛烈地扇我的脸。然后,他开始扒我的衣服。在争执的时候,包里的铅笔掉了出来,但他没有发现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伸手去捡笔,直接刺向他的脖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突然倒地,躺在那里痛苦地叫唤着,我见状便立即跑到警察局里报警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我带着警察回到案发现场时,他已经Si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被关进审讯室里,我一直安慰自己,不断地告诉自己:“我是正当防卫,我没有杀人,我不是杀人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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