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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股渴望的浪潮涌上心头,上帝啊,他已经开始想念她了。
一天很快过去,避开爱丽丝的捉弄,他走在小巷子,去往新的兼职产所。
自从父亲死了,年幼的普罗米修斯就开始负担起家里的一切,自从他上初三就开始帮家里赚钱。
每拿到一笔经费,他都会上交给莉莉丝,他的世界全部围绕着莉莉丝,他不在乎那些风言风语,他觉得赚来的钱全部给母亲这是正常的。
她很开心。
这就足够了。
当他站在打工的地方时,穿上劣质的工作服,站在客人面前点单。
这次的工作是他找了很久的,自从他成年工作就越来越容易找了,于是他辞掉了原来的洗碗工作。
那是一个破旧的酒馆。
他的工作就是倒酒,买单,推销。
在他看来,这些都比在闷热的小房间洗碗要好的多,至少不会回家变得臭烘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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