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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丢了牛最想要的是牛,而不是惩罚那个偷牛的,这是出于私利;而如果只是惩罚那个偷牛的,则只是为了别人少受类似的损失,却无法顾及自己的利益。
众人叫好声中,适便道:“如此,我就算是同意了。我便将此律令记载在‘盗法’一章之中。我可下笔了啊,下笔了除非是下次大聚,否则可不能改!”
下面的人喊道:“那就快记下吧,我们都同意。”
适提笔写完,又将这律令大声地宣读了一遍,确定每个人都听清楚后,很郑重地将手中的纸放到一旁。
这是定下来的,不是讨论,几日后是要在场的每个人都按上手印或是写下名字以确定生效的。
反正人多不多,小地方这么管辖、墨者的数量又多,正可以如此管辖不留死角。
写完这一笔,适却没有继续下一个关于盗窃如何定罪的问题,看了一眼墨子,见墨子冲他点头,便大声道:“就像刚才偷牛之事,纵要解决,也需要有人抓捕、有人执行。”
民众们纷纷道:“你们墨者去抓就是。我们让你们抓。”
下面的人一说完,墨子莞尔一笑,知道时间太短,民众终究还是没有理清楚其中的“名”。
墨者重名,也重名正言顺,所以《墨经》中花了大量的篇幅给一些东西做定义,就是防止有人口舌狡辩,也因此适提出那些不容易造成曲解本意的标点时,墨子大为称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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