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爵位不高,则民弗敬;蓄禄不厚,则民不信;政令不断,则民不畏。举三者授之贤者,非为贤赐也,欲其事之成。
只是,其事之成,成的是什么样的事呢?是民众之利的事?还是君王独断取自己利的事呢?
这便是区别。
而这个区别,暂时可以模糊,所以不会忽然招致太多的反对、甚至被灭杀。
或许在王公贵族眼中,今天这里发生的事微不足道,只是墨者在宣传“尚贤”、“同义”这类的旧调子。
辩五十四看了看四周,小声道:“我于楚地,见到了孟胜。桓定君已经前往郢都,新继的楚王雄心如朝阳勃勃,宋地之事他不可能不管。最多一年,战端必开,如今我们在此行义,倒也不惧,只怕商丘肉食者多不在意,只想着晋楚亲疏。”
墨子哎了一声,看着四周的民众道:“这里行义固然好,可商丘数万人终究要遭战火。事既已定,只怕商丘城还是要守一守的,总要逼着楚人退走。我本想着亲自赴楚,可这一次怕是难以说服。”
“宋若亲晋,陈蔡等地俱危,楚人绝不会放弃的。晋人又伐齐,魏新定中山、秦人眈眈西河,怕司城也盼不来三晋之兵。”
“不过适既弄出了火药,守商丘倒是容易一些。若能守住,日后在这里行义也少许多阻碍,墨者名声也更显盛。”
“可惜此地未能成势,否则用来止楚,最是适合。我非攻,别人也不可攻我,攻我则亡。”
适咽下饭,心道只怕这里的民众真要是约了令法,未必愿意救商丘,但此时也不说破,只道:“先生的意思极好,这便是将来约束天下不义之战的手段之一。但宋人只能守宋,总不能晋人围郑也去帮忙。墨者终究太少,纵然奔波腾云,怕是也赶不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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