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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章 各取所需利非金(下) (6 / 7)_

        墨者的信誉是绝对信得过的,而这种事在司城皇看来只有好处绝无坏处:土地所有权掌握在自己手中,自己随时可以收回,到时候那些增产后的土地岂不还是自己的?

        宋国与变法后的秦国截然不同,根本没有足够的基层官吏,乡村自治程度很高,收税本身就是一件难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听适解释了一番后,他面露喜色,说道:“墨翟先生的弟子之才,我是相信的。既是这样,有何不可?只是……要在哪里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适躬身道:“沛。沛乃小邑,东靠虎狼之越,又近费、薛,此地荒芜,逃亡众多。我听司城说三晋势大,心想这三晋若强,未必不如楚贪,将来若有一日三晋南下,宋人也可迁徙沛与彭城,以为抵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司城可清点沛地之赋,定出数额,我墨者便包十年,每年足额供给。十年后若此法达成,也可再议赋税之额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听起来其实就是后世县令做的事,郡县制的出现还早,楚国的县乃是半世袭的自治加封地军事县,和适说的完全不是一回事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事放在后世就是个县令的寻常工作,但在此时的宋国这算是石破天惊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贵族会做这种事,国君也没有足够的力量收拾贵族,同时也没有足够的官吏去这样管理。

        司城皇还不是国君,而且行为向来与墨子不合,他招揽不到墨者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年月,有能力的都不会想着去做县令,而是会想着去做有封地的贵族。在司城皇看来,也只有墨者这样的傻子才会做这样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司城皇明白,有百利而无一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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