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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是贪污集体土地承包款。
作者这里给家不在农村的书友普及一下: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,农村土地承责任制形式叫“三田”分离:口粮田,是保命田,打死也不准动;责任田,按照协议,这块田生产的粮食卖给国家,粮食的价格也在协议内容里面,比较低;承包田,承包给有能力种田的人,承包价格和时间由发、包双方协议定,承包款要交村集体,承包田打的粮食卖给谁、卖什么价由承包户自主定。
读者来信反映的土地承包款就指这一块款项。
来信说,十里村往外承包的土地有五百多亩,每年收承包款几十万元,但村集体的帐上却体现不出来。
二是豢养打手,私设公堂。张鹤年以组织民兵巡逻的名义豢养了十多名打手,对他认为不听话的人动不动就抓起来,吊打、坐老虎櫈、关黑屋、进地牢,村委院子里专门挖了一个对外称红薯窖的地牢,用来不关押不听他话的人。
村里被他的爪牙打伤、致残的人有七、八个之多。
三是长期霸占女性。只要是他看中的女人,未婚的不准出嫁,已嫁的不准与丈夫发生关系,必须他随叫随到,一直到他玩厌为止。女子若是不同意,他就以种种名义抓她的家人。
四是广结关系网。乡里、县里的许多要害部门都有他的把兄弟,逢年过节,对那些作用大的把兄弟,他都用公款“上供”。他自己在村里经常说,《水浒》里有一百单八将,他有一百0八个把兄弟,在县城住上一个月,每家吃一顿,不带重复门的。
这封读者来信转到了记者部农业农村组组长凌月欣手里,主任要她带一名记者下去采访调查。
她便带了去年刚分派来的青年记者沐洁一起乘长途车到了南洪县,下车后在附近酒店住了一宿。
在酒店里,她还对沐洁说,她高中同学的男朋友在这个县当县委副书记,采访完让他请客,好好撮一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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